为保证售后服务能够适应市场的需求,切实保护消费者自身利益,并及时跟踪反馈产品质量信息,共同提高服务质量,特制定创惠仪器售后服务以下条例:
一、 本条款仅适用于创惠仪器所有客户。
二、 本公司产品售后服务承诺(以生产日期为准)
创惠仪器生产的以下系列产品:
常用测光、测色仪器系统
常用测光、测光附件
照明专业光色电综合检测仪器
LED专用测试仪器
灯具专用检测仪器
电子镇流器专用测试仪器
EMC 测试仪器
电子元器件专用测试仪器
电气安全测试仪器
环境测试仪器
交直流精密测试稳压电源等
TMP系列多路温度巡检仪
WT系列数字电参数测量仪
均保修十八个月.终生维护
三、下列情况,不予受理:
1)属假冒我公司的产品;
3)未经允许私自拆开外壳或撕毁封贴体的仪器;
4)人为因素造成的部件受损或缺失的配件;
5)无生产日期、涂改生产日期或撕毁、调换生产日期贴纸的产品;
7)没有使用或经使用还能正常工作的产品;
8)非正常条件使用造成的损坏(如使用高电压超过额定电压以上、接错线、非额定负载、使用环境特别异常如高温、水浸、
腐 蚀等);
9)使用劣质配件(如与仪器组件不匹配的电源等)而造成烧毁的;
四、售后服务注意事项
创惠仪器所有产品均保修十八个月,保修期内的产品,如属于人为损坏,维修部门根据产品损坏情况出具书面文件或电话
告知客户,经客户同意收取相应维修费用;超出保修期的产品,维修部门根据产品损坏情况书面或电话通知客户,经客户同意
收取相应的费用.维修仪器请客户自付邮资,公司概不代付.
五、凡从创惠仪器购进的产品,售后服务参照上述规定执行。
六、本售后服务条款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杭州创惠仪器有限公司。